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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中央文明委有关通知精神,在互联网工作者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视察时的讲话精神,加强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为实现“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文明长沙网上行”创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有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协商,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杜绝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和艰苦奋斗的高尚品德,积极宣传我市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时代先锋和先进典型。
三、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执行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
四、坚持网络传播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益性原则,杜绝虚假新闻、低俗新闻和虚假广告。
五、坚持文明办网,自觉抵制媚俗之风,不刊载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链接不健康网站,不发送不健康短(彩)信,不登载不健康广告;不在网站社区、论坛、新闻跟帖、聊天室、博客等栏目或板块中发表、转载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
六、主动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文明上网,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
七、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自觉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督机制。
八、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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