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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文明委、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长沙网上行”系列活动的方案》(长文明委[2008]22号)文件精神,长沙市辖区内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计算机产品和服务实行准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长沙市辖区内所有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游戏、影视视频等软件产品及网络服务实行准入制度。
2、欲在长沙市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提供产品及服务,内容必须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不得含有地域歧视和不道德内容。
3、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08年8月30日,为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提供产品及服务集中申报阶段。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业主,需将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品及服务,向组委会申报。申报网址为:wm.csonline.com.cn。
4、组委会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准向公众提供服务。
集中申报之后,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业主可在每月月底之前向组委会申报新增产品及服务项目。
每月10日(假日顺延),组委会在“文明长沙网上行”专题网站公布获准服务提供商及其产品、服务名单。
5、所有网吧、绿色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浏览器首页需设置为“文明长沙网上行”专题网站,网址为wm.csonline.com.cn。
6、所有网吧、绿色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服务性电脑,必须安装“文明长沙网上行桌面报”,并设置为开机自动运行。下载安装网址为:wm.csonline.com.cn。
7、所有营业性网吧店内装修要求实行统一风格,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设有文明上网提示或标语,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悬挂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8、2008年9月中旬,组委会对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之后仍然发现不合格的,责令停止营业。
9、组委会采取不定期抽查、软件监控、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网吧等公共网络服务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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