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县(市)1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如下:炎陵县排名第一,奖100万元;攸县第二名,奖50万元;株洲县第三名,奖20万元;醴陵市第四名,不予奖罚;茶陵县排末名,罚50万元。
1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情况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电话:2868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