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规定,对湘潭同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暂定一年)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其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湘潭市河东大道168号
邮 编:411104
联系地址:0731-58238304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政务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