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许字(昭2011)第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湘潭昭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新湖村建设的昭祥新城13、15、16、17、18、19号楼(共6栋),预售建筑面积63488平方米,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现本局以预许字(昭2011)第003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购房人应将预售款交至本项目监管银行的指定监管账号。湘潭昭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预售所收款项必须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如不服本许可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建设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预售款监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昭山支行
监 管 帐 号:8820 0302 0000 0217 2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