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福利咋就成了“劫贫济富”?
近日,“住房公积金行业间差距超30倍”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专家表示,公积金因制度缺陷而致“劫贫济富”。据悉,公积金采用强行缴存方式,但使用却有条件。低收入者往往无力支付首付,成为净储户,而储蓄利息又非常低。高收入者可支付首付,并能享受低息贷款。(据《中国青年报》)
住房公积金本该是一项体现公平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劫贫济富”的工具,这恐怕是事先意想不到的。
住房公积金存在不公平,这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是存入的不公平。效益越好的单位缴得越多,尤其是国企和事业单位,效益越差的单位缴得就越少。甚至还有很多非国有企业的员工、进城务工者根本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是使用的不公平。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为净储户,因为他们无力支付购房首付,只能存钱,没有办法用这笔钱,而高收入群体有办法支付首付,可以拿买房合同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
造成住房公积金不公平的最重要的原因有两个:其一,行业收入差距过大。据统计,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至15倍,表现在住房公积金上自然相差很大;其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制度存在缺陷。因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很苛刻,许多人只能让住房公积金躺着睡大觉,从实际效果看,住房公积金确实“劫贫济富”了。
住房公积金制度本来是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的,结果却是收入越高享受得越多,这显然有悖于这一制度的初衷和社会公平的。现在,国家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变得更加公平。这就需要两手抓:一抓缩短行业收入差距,特别是要打破国企行业垄断;另一方面是尽快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畴,让低收入者也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