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我刚在株洲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已经付了,合同还没有签订,现在不想要了,想转让,我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转让?
解答:您的房子必须在房产证下来之后再进行过户。
2.我刚买的房子,出于个人原因不想要了,想退房,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了,开发商会同意吗?
解答:出于购房者个人原因而退房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承担定金或者违约金,根据签订的合同而定。
3.我买房子交了首付款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办了以后要放在房产局抵押是吗?需要什么手续?
解答:不可以,房产证只有在房款交齐,房屋交付使用后办理,如果是贷款的需要抵押在房产局,首付款应开具收据。
4.朋友的爸妈买的房子没有土地证,可以退吗?购买新房时开发商要具备全哪些证才是合法的呢?
解答:可以退房,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需要具备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买房时公积金没有缴满一年,先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解答:可以的,通过担保公司的垫资及担保,贷款人可将个人住房原商业性贷款结清,并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结婚前男朋友按揭买了一套房,现在房子还在还贷,能不能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解答:不可以,还在按揭的房子的房产证不是私人的,需要还清房贷,把房产证解压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