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流程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五大陷阱要留意
陷阱一:收房限时
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已交付。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时要留清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验房期限。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
陷阱二:证件不齐要交房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陷阱三:先签文件后验房
一些开发商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房,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了。
对策:购房者在订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则可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陷阱四:疲劳战
典型的做法是先办手续再验房,并将办理交费、入住登记等各种手续的地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更绝的是集中在同一时间里通知买家收房,让收房的人未进自家门已精疲力竭,恨不得早点结束。
对策:购房者莫被收房现场的人山人海吓怕,最好与开发商另约时间;如没法再约时间,可请来多位老友亲戚一起亲临现场,大家分工合作,分头排队,发现的问题自然会更多些,一举两得。
陷阱五:巧立名目收费
虽然相关部门已对入住费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一些开发商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对策:收房时也要不怕麻烦,与开发商据理力争,不该交的钱坚决不交,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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