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长沙高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故意损坏业主家水表,迟迟不维修更换
投诉内容:6月中旬,长沙高明物业管理公司借小区某小部分业主拖欠水费为理由(我家从未拖欠任何费用,物业费年初将一年的交清,水费两个月交一次),以查看我家水表为名,故意损坏我家原来的电子表,当时家中只有两个老人和四岁的小孩在家,因为没水,小孩吃饭洗澡都成问题。母亲要求他们重新装好水表,他们又说水表无法安装(在这之前,我家水表一直是好的,没有出过任何问题),强行安装古老的机械表,承诺之后会给我们安装新的电子表。事发已经一个多月,他们一直拖延,还打电话来家中威胁老人,要老人自己去买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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