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长沙至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主题:违规高额收取停车费
投诉内容:该小区分为两栋:1、南栋为开发商自持,近200户,整栋租给维尔纳酒店经营,该栋物业自理,不属至善物业管辖。北栋为住宅,共500多户,为至善物业服务管理。2、大厦外面车位产权属全体业主(区物价局已核实),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或大多数业主同意,擅自收费并侵占收益属违法行为。3、地下停车场属开发商所有,现物业将地上、地下混一起收费,属偷换概念,我们要求物业将收费杆移至地下车库入口。(或者就大厦外面停车位收费情况与多数业主商议通过执行)4、至善物业服务北栋住宅,却按商业标准收取停车费用(最高30元/元),且按《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但喜地既无前期合同约定、亦无任何协商行为即单方面强制实行,严重违背市场协商原则,程序非法。
投诉主题:物业费价格与服务质量严重不匹配
投诉内容:该物业公司申报《住宅前期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申报审核表》,最后核准收取我们的物业费标准为2.2元/平方。这价格远高于周边市场住宅价格。这也就算了,但我们根据《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收费基准价》核对,该物业公司各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与2.2元/平方的价格严重不匹配。特别是8月交房以来,很多楼层垃圾筒都没有一个,经我们多次争取,才在部分楼层进行配置,大部分楼层至今仍无垃圾筒。居民生活垃圾无法处理。服务态度及水准极其低下,不是推诿就是拖延,住户忍无可忍。
更多详情点击进入【行业警示】栏目
点击进入【企业互动】栏目进行投诉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