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长沙吉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强迫业主按物业公司私定的规定缴纳物业费
投诉内容:业主收房时,物业公司一定要求业主先预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用后才办理收房相关手续,国家法规和购房合同上均未标识有必须要预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用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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