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潇湘晨报接到多位长沙半山壹号业主的投诉,业主们称,2015年至2016年,长沙半山壹号陆续推出4、5、7、8号栋共4栋房源。根据半山壹号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交房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然而,近半年过去,业主们并没有如期收到房子。
3月15日上午,长沙半山壹号的一些业主在项目营销中心附近维权。业主们希望能够得到开发商的正面回应,尽早交房,对于延迟交房给予应有的赔偿。
经协商,开发商承诺在今年4月30日前交房。后续进展晨报将持续关注。
诉求:尽快交房并按合同约定赔偿
“本来承诺春节前交房,之后又延期。到3月5日,开发商对半山壹号的交房日期仍没有准确说法。”半山壹号业主黄女士介绍,从去年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始,业主已与开发商沟通过几次,“每次的承诺都落空,业主们很失望。”
半山壹号开发商长沙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发布了关于房屋交付时间延期的通知函。通知函中称:由于多方面客观原因,工程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着‘不强行交房,不以抢进度而影响品质’的态度,我们将据实顺延房屋交付时间。”“如果天气条件理想,预计房屋交付时间大约在2018年农历春节前。”
但春节过后,该楼盘依然没有按承诺交房。2018年3月9日,长沙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再次发出关于半山壹号4#、5#、7#、8#栋房屋交付前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表示“3月15日前完成楼宇公共区域精装工程、园林绿化、水电管网等,达到使用标准。”“3月底前完成消防验收及规划验收工作,符合交付标准”等等。
“有部分业主已与装修公司提前签约,延期交房将面临违约风险;还有小孩就读及等房结婚等现实问题……对于延期交房造成的业主损失,开发商需据实赔偿。”多位业主表示,开发商此前的通知函中对延期交房的原因及交房的日期没有明确说明,且对延期交房对业主带来的相关损失的赔偿问题只字未提。
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在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了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具体为: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如下方式处理:处理方式为双方一致同意合同继续履行,由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百分之一。
据了解,该楼盘延期交房的4栋房源共涉及672位业主,目前,672位业主正准备起诉开发商,希望以法律手段,让开发商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交房时间,且对业主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半山壹号营销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区政府领导下与业主代表协商延期交房的解决办法。
进展:开发商承诺4月30日前交房
3月15日,半山壹号所在地的街道办负责人、开发商、业主代表三方进行了协商。经协商,开发商承诺半山壹号4、5、7、8号栋房屋交房时间定为2018年4月30日前,开发商需在交房时出具4、5、7、8号栋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关于实际交房时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开发商和业主均同意按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办理。开发商同意在8月30日前根据合同约定,以现金赔付方式赔付到位。关于就学、车位、水电煤等相关后续问题,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友好协商。
律师: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维护权益
就半山壹号延期交房事件,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智慧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这个事件中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7年9月30日,现在已逾期半年,应按合同约定的每日以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其次,开发商应继续履行合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交房,减少业主的不便和损失。
胡律师建议,面对逾期交房情况,业主可先设立业主微信群或业主筹委会等方式,抱团维权,主动和开发商协商违约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宜,督促开发商积极履行交房行为,协商不成的,仍有权利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