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咨询“赠予房产与限购问题”一事(信件地址: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email/viewPublic.jsp?id=252177&cxm=),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信件标题:赠予房产与限购问题
投诉时间:2019年12月11日
信件内容:您好!
我老婆婚前在长沙购有一套住宅,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满四年,婚后我母亲也在长沙购买了一套住宅,房产证也还没满四年,我们现在想把这套房子赠送给我母亲,咨询几个问题:1、我咨询了12345市民热线,答复是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送也受限购政策限制,但2019年1月15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信箱却明确答复“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予不受限购政策限制”(见附件),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将房产赠送给我母亲?2、如可以赠予的话,是我老婆可以直接赠予我母亲,还是需要将房产登记至我名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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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9年12月11日
回复内容: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目前的政策,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予,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但赠予人自赠予房产登记之日起4年内不能再次购买住房。因您爱人与您母亲非直系亲属,故此不能办理此类业务。如房屋登记在您名下,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