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投诉新城和樾开发商私自修改购房合同一事(信件地址: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email/viewPublic.jsp?id=222696&cxm=),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信件标题:新城和樾合同变更
信件内容:
您好,我之前在新城和樾买了一套新房,原价是毛胚价7239,精装修价2448,总价9687,当时是他们办了一次优惠活动,房价算下来优惠到9075一平,我交了10%的房款,他们给了我一份草拟合同,合同里将折扣放入了毛坯计价,即合同里的毛坯价格是6627,精装修还是2448(总价约33万),总价9075。不过当时合同没有签字盖章,说是等我交了30%首付网签时再签这份合同。后来我的军官证由于军队改革拖到12月才下来,我12月底去补交了剩下的20%首付进行网签。我在付20%房款之前让他们给我看合同,但是他们说得等补了20%房款进行网签后才能看到合同。我付了首付时候,他们拿来合同给我签,但是我发现优惠的部分计入了精装修价,即毛坯总价是98万左右,精装修总价从原来的33万变成24万左右,装修总价在新的合同里变动了近10万。我拿出之前的草拟合同给他们看,谁知置业顾问居然拿走了这份草拟合同不给我,我和他激烈争吵起来,才夺下这份草拟合同。之后和他们交涉,他们说现在合同就得这么签,折扣必须放进装修总价里。我现在很担心,因为长沙精装修的房子问题一大片,如果以后精装修出了问题,我是按照33万维权呢,还是按照24万维权呢?我的权益再这份变动的合同里到底损失了多少?我想请问新城和樾开发商这么操作合规吗?等我付了20%房款,再给我看一份更改了的合同,而且将这折扣计入了装修价格。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已致电市民,已督促开发企业与市民协商,开发企业同意退房退款。市民已知晓。感谢市民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