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警示 > 本网新闻 > 投诉公示 > 正文

润和滨江府被投诉装修交付标准与合同不一致

2019年05月22日10:21:52

          近日,有市民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投诉投诉润和滨江府二期装修交付标准与合同不一致一事(信件地址: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email/viewPublic.jsp?id=228929&cxm=),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信件标题:润和滨江府二期装修交付标准与合同不一致

    信件内容:

    公共区域是所有精装/非精装楼盘,都必须做装修的区域。作为同一期的楼栋,均在2018年下半年开盘,35/36/37/38栋合同上公共区域的交付标准与31/32栋不一致:1. 31/32栋合同中有对室外/外护栏规定,35栋以后的楼栋没有2. 首层入户大堂和标准层电梯厅,31/32栋合同中是“抛光砖、波导线装饰”,35栋以后的是“地面砖”3. 首层入户大堂和标准层电梯厅,31/32栋合同是“石膏板造型吊顶,白色乳胶漆”,35栋以后的只有“白色乳胶漆”4. 公共楼梯间地面,31/32栋合同是“品牌瓷砖”,35栋以后是“水泥地找平”5. 电梯,31/32栋合同是“上海三菱或其他同级别品牌电梯”,35栋以后只有“品牌电梯”公共区域是计入毛坯部分的,同一楼盘,同一期,同在下半年开盘,交付标准却有如此多不同,请问领导,开发商这样做,是合适的吗?

    2019.04.28

    回复部门:望城区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全装修商品住宅装修部分价格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核算,经住建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发改部门备案。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长沙建设工程造价网“咨询单位抽选系统”随机抽取。 二、购房业主对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全装修核算价格存在异议,须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未客观公正核算价格相关证明,可向市住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复核。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如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买卖双方可围绕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处理,或依据购房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已约谈该项目负责人,将严格要求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销售,同时要求企业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

    2019.05.21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留言新闻评论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资讯搜索
  • 专题搜索
  • 访谈搜索
热点资讯
查看更多>
  • 今日
  • 本周
  • 本月
楼市排行
最新开盘查看更多>>
独家专题查看更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