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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富基世纪公园4期虚假宣传

2019年08月22日10:29:06 0731房产网

  近日,有市民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投诉“富基世纪公园4期虚假宣传”一事(信件地址: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email/viewPublic.jsp?id=239019&cxm=),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信件标题:富基世纪公园4期虚假宣传

  投诉时间:2019年7月29日

  信件内容:尊敬的领导,你们好:谢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空读取我这封信,也谢谢你们一直为我们群众所做的一切。今天给你们写信是反映富基世纪公园四期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相关问题。我是于2017年8月购买了富基世纪公园四期63栋一套商品房,购房后遇到了以下问题;

  1、2019年6月12日通知业主收房但是房屋并未达到收房状态,地下车库未修建好;

  2、物业费按照2.2/平收取,但是富基世纪公园1、2、3期物业费才1.6/平,同一家物业且同一个小区出现天壤之别的价格,四期物业费又没有独立在发改委备案;

  3、交房时三书一证一表未齐全,只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没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4、墙顶为裸水泥未粉,不利于后期装修走线开槽,造成装修成本增加。

  5、一、二、三、五期为铝合金窗户,四期为塑钢窗,成本少一半,未给四期业主做提前说明。

  6、购房时承诺业主4期有新风系统、净水设备安装到户,人脸识别系统,全园WiFi到收房人脸识别未配好,全园wifi未安装,水净化设备以淘宝几十块钱产品代替,新风系统以淘宝几十块钱产品代替;7、购房前入户门锁减配,前几期为指纹密码锁四期为普通锁,门锁质量差还没收房我家门锁就坏了、后面重新修好交付的。

  回复部门:望城区

  回复时间:2019年8月19日

  回复内容: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办于7月29日联系开发商,询问相关情况,现根据业主诉求,开发商向我办提交相关问题的回复。

  针对问题1:地下车库未建好的问题。富基四期只有63#栋主楼进行竣工验收,其余部位均暂未组织竣工验收、暂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详见附件);

  针对问题2:该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的约定”明确约定住宅物业费按2.2元/月/平计取;并且该公司已于2017年向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批《望城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文件约定单价为2.2元/月/平。净水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均已在交付时已现场签收。人脸识别、定点WIFI,该公司承诺待四期地块整体完工会启用。关于新风系统,指纹密码锁该公司并未承诺。因此我局认为不存在虚假宣传。销售现场并无车位捆绑销售宣传;

  针对问题3:交房时三书一证一表未齐全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上规定均未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一致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即: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竣工验收合格,是否竣工验收备案不是其交付条件。经我办确认富基世纪公园四期共56#-67#栋,其中只有63#栋于2019年6月11日经参建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的规定(详见附件3)。其他栋号均未组织竣工验收,还处于装饰扫尾、竣工待验阶段,暂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暂未发现其他栋号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违规行为。

  针对问题4:墙顶为裸水泥抹灰的问题。因项目施工单位承重墙支模采用铝模薄抹灰工艺,不影响房屋开间尺寸及其他质量问题。另承重墙上不宜开线槽、装线盒,以免破坏承重墙结构,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针对问题5:富基四期窗户为塑钢窗的问题。根据查验图纸及节能备案表,该部位是按图施工(详见附件2);

  针对问题6:附属工程、配套工程未在我局报建,该问题处理不在我办职权范围,根据业主跟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进行协商确认。

  针对问题7:根据开发商提供合同范本,合同约定为入户安全门,并未明确门锁的式样,施工设计图纸也未进行说明,业主如有歧义只能跟开发商依据合同进行协商。另根据业主投诉内容,该户入户门门锁已修复并已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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