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投诉“博长山水香颐5栋未竣工验收合格商品房物业费”一事(信件地址: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email/viewPublic.jsp?id=241826&cxm=),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信件标题:博长山水香颐5栋未竣工验收合格商品房物业
投诉时间:2019年8月21日
信件内容:领导,您好。因购买的博长山水香颐5栋商品房拖延一年未竣工经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备案,一直未敢进行收房,拖延日久已严重影响生活工作,准备起诉开发商了,开发商交房至目前的物业管理费理应由开发商负责,物业公司本无权阻业主收房及以上述时段物业费阻止业主装修等,但目前绿升物业公司以上述物业费阻业主收房及装修,业主倍感焦急,烦请住建委物业监管处(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严查一下,物业在承接查验开发商移交的物业过程中是否违规,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以及严查绿升物业违规收取上述物业费,感谢领导百忙之中处理!因拖延日久,万分着急,盼领导能及时反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9年9月10日
回复内容: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将内容告知建设方,要求其尽快与业主沟通处理,回访业主,被告知其已准备收房,但前期因竣工资料不齐全未收房,这段时间的物业费,应该不能由业主承担,我站表示业主可以咨询住建局的物业监管处的相关人员,是否政策上有这种说法,我站只能针对住房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去督促建设方进行整改,业主表示感谢。 成先生你好!就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与物业服务企业绿升物业公司进行了了解,责令绿升物业同开发建设单位博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就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延期交房期间物业费问题达成协议。同时,建议你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竣工验收交房问题,并要求赔偿。致电求助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