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碍个性化
“个性”按一般人的理解应该是涉及一个人的性格、脾气、道德、风格、爱好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而不能把人们一点细微的喜好称之为“个性”。
但是现实情况表明,住宅装修很难体现个性,更难达到“化”的境界。
在实行规模化装修中,十分强调要委托有实力的设计单位和设计师,设计出多种室内装修方案,并分项设计出多种可供选择的装修菜单。如果说爱美是人的天性,根据自己的喜好对各种装修方案和菜单进行选择,倒是能够相对地、较好地反映居民的“个性”。在这次公布的《导则》中,只针对新建集合住宅,未包括存量住宅,给住宅装修体现个人喜好留有了一定空间。
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把优越性变成现实。诸如做出多种优秀的装修设计方案和菜单,选购高质量的材料设备,实行高质量、高水平的施工,进行科学管理和严格监督。这次公布的《导则》使开发商的责任更重,同时也给予他们更多的信任。希望开发商加强自律,讲究诚信,在住房建设和装修的全过程上精益求精,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住宅产品。
相应的管理工作要更加完善,特别是要在装修企业的资质审查、装修质量的监督和价格的调控上狠下功夫。
实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必然会提高住房的造价,并会增加建筑装修企业、房地产企业和买房居民的税收。因此希望主管部门要适当降低税费,以支持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的顺利发展。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已正式实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的调整范围,包括新建住宅和存量住宅,是全面规范住宅装修市场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导则》主要是针对新建商品住房的装修,因此,把《管理办法》和《导则》的施行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会有力地推进我国住宅装修进入全方位有序发展的理性阶段。文/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包宗华
---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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