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家庭装潢市场中,各种各样的“花招”的确不少。
其一,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对于装修中使用的材料,施工者往往不按规定通知消费者验收其品质,或是以次充好,或是以假充真。今年4月,上海的一位屠先生与“新筑装潢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双方约定,使用的地板须是“龙牌”柚檀木地板。可是,直到地板铺设接近完工之时,屠先生方才发现,原本的“龙牌”地板不知何时被这家装潢公司偷偷“调包”,换成了另一种名为“富牌”的木地板。
其二,低价签约,施工中途不断增资。消费者装修房屋,常常抱着“一步到位”的心理,部分装潢公司便利用这一点,采用“低开高走”的手段迫使消费者“就范”。这些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吸引装修户“上钩”,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增加新的项目。面对“水涨船高”的装修费用,进退两难的消费者大多只能被迫接受。
其三,合同“缩水”,或者“说一套,做一套”,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目前,不少装潢企业,甚至部分规模较大、名气较响的企业都存在着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的欠缺,故意不使用规范合同文本、不使用合同附件及明细表等问题。今年年初,上海消费者戴女士与“千思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而在施工过程中,这家装潢公司漠视合同,不仅使用了无厂名、无厂址、无包装的木地板,所做的木门中间缺少木档,还在未经戴女士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电路隐蔽。
家庭装潢市场“陷阱”多,针对这一现象,有关人士呼吁,消费者要学会自我保护,装修之前应与装潢企业签订必要的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广大装潢企业则须增强法律意识,严格照章办事,对企业的自身信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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