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劳资双方代表签署的“深圳市装饰行业工资协商协议书”规定,行业固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劳务人员日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元。这是深圳首次经劳资双方充分协商后,对一个行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标准和支付方式作出明确规范。
代表100家民营装饰企业的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何文祥和代表12141名行业员工的深圳市装饰行业工会主席韩雪梅在这份协议书上签了字。在此之前,他们进行了充分酝酿协商。由100家民营装饰企业推荐产生了公司方和员工方参加工资协商的会议代表,又从100名代表中推选出本行业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各10名。这些协商代表对协议书草案作了深入协商,经过多次修改,日前终于对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取得了共识。
据悉,装饰行业近年迅速发展成为深圳重要的新兴产业,许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在行业中脱颖而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屡有拖欠、克扣员工尤其是临时劳务工工资的现象,影响企业和社会的安定。为此,深圳市总工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装饰行业试行工资协商制度,以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深圳市总工会主席张宝琴表示,装饰行业率先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对全市其他行业有积极借鉴参考作用。中外企业家协会会长夏德明表示,劳资双方坐下来共同协商工资问题,这是一个正确、健康解决劳资关系的很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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