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置办新家的计划,都不是一个纯粹的消费过程。关于设计、关于流行、关于生活方式、关于对家的理解,都是房主及准房主关心的问题。而对于发展时间不算太长,还不够成熟的家装建材市场来说,各种有争议的问题更是不断产生,比如企业的经营理念、新模式的推出、管理和服务等等。在2004年初,我们将其归纳为这样几个焦点:
设计与施工到底能否分离
去年,北京市几家大中型装饰公司的总经理纷纷提出,应该将设计与施工分离,他们认为目前设计师不仅要画图纸出方案,还要兼顾拉客户、跑建材市场当材料采购员,到工地当监理,影响了设计师专业水平的发挥。持反对意见者则表示,家装企业的利润来自施工,单一靠设计收费,根本养不活一个企业。还有些反对者认为,目前,设计师的水平有限,真正科班出身的较少,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对提高他们的设计水平也有好处,因为这样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业主的消费需求,许多设计师通过听取精通业务的工长的意见,还能不断完善设计。
其实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装饰公司的初衷就是为了将一个“胚胎”状态的家交付给值得信赖的人,将其变成体现风格的“成品”。如果将设计和施工相分离,消费者同时还要寻找可靠的施工队,且不说施工队的质量良莠不齐,单说设计师为实现其设计理念与施工队的沟通过程就很容易导致背道而驰。而且一旦发生家装纠纷,也不容易区分出是工程质量问题还是设计的原始漏洞。
尽管北京市家装协会的有关领导态度很明确:从行业角度出发提倡设计与施工相分离,并将其列为本年度家装委工作的三个突破之一。但鉴于反对意见的层出不穷,此事今年是否会被搁浅,我们拭目以待。
家装公司能否撤出建材市场
一家从广东来京的装饰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家装公司在建材市场里集中开设门店的现象是北方市场的一个特色。然而,这一“北方”特色却遭到越来越多装饰企业的质疑。业界人士分析,建材市场里的摊位租金较高,加之这两年建材市场的客流明显减少,所以建材城往往不惜牺牲商户的利益,大搞促销,再加上建材市场中明显的淡季和旺季的出现,不少装饰公司产生了离开建材市场的想法。此事的倡导者逐渐增多,但身先士卒者却很少,各企业似乎都在观望。他们不得不承认目前阶段在建材市场里设置“门脸”,一来可以满足承接业务的需要;二来还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息。
消费者吴小姐告诉记者,她就是在居然之家里找的装修公司,还比较满意。如果装修公司不在建材城里,她根本不知道哪里有装修公司,而且建材城对在其内部开设门店的装修公司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旦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建材城索赔,等于上了“双保险”,他们当然不希望装修公司脱离建材城。
设计费能否有统一标准
设计师收取设计费本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目前北京市家装市场上只有阔达、东易日盛等少数公司收取设计费,更多的装饰公司则打出“免费设计”、“送设计”的口号,作为其促销手段,而在日后的施工中再把设计费部分以其他形式追加出来。到底收不收设计费,与区域市场的成熟程度有关,也与当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不无关系。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仅靠一两家公司的试行,是无法在全行业推广的。
去年11月,上海出台了《建筑室内设计收费指导价格》,北京能否也有这样一个地方的标准出台呢?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的朱希斌会长告诉记者,尽管北京目前没有地方性标准,但是建设部对设计单位的收费问题有统一标准,应该为装修整体造价的3%~5%。从行业角度讲,不收设计费是不对的,协会强调设计单位应执行建设部的相关规定。
装修时谁都希望能省则省,所以贪图“免费设计”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其实任何一家装修公司都不可能白赠设计,羊毛出在羊身上,设计费会“换汤不换药”地转嫁为其他的费用,与其不明不白地交钱,倒不如让所有的费用都摆在明面上,这样对设计师的设计质量也是一种监督,对你的工作付费就有权挑剔你的优劣。
五劣板能否在建材市场上消亡
自去年起,地板行业先后发起“价格战”和“质量战”来对抗“五劣板”的泛滥,在短期内“五劣板”得到了一定的遏止。但是根据记者采访的结果,“五劣板”的彻底消亡并不容易。尽管在建材超市和大规模的家居市场中难见“五劣板”踪影,但仍有不少非正规商家上演“偷梁换柱”的把戏,即展示的是合格品,从仓库拿给消费者的还是“五劣”的,所以希望消费者对终极产品要擦亮双眼,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尽量到质量有保证的商户挑选板材,并保留单据,避免上当。
集成家居能否盛行
一些尝到了集成家居甜头的装饰企业,自然会认为这个装修模式是未来家装行业发展的趋势和主流。有位装饰集团的董事长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要将集团下属14家分部的展示区都搭建成集成家装的展厅。
然而,也有从业者认为,目前许多装饰公司的实力不够强,服务和质量还没有保障。消费者对于这种形式倒是持认可态度的居多,因为直观省事,但对于装饰公司的诚信度还是不免疑虑,比如他们会怀疑集成家装提供的建材是不是有价格“水分”,建材产品是不是质量上乘等等。有些消费者更愿意货比三家,自己选购建材。
摊位市场与建材超市谁主浮沉
摊位制建材市场与建材超市的争霸是去年一个敏感的话题。一些传统的摊位制市场也渐渐增加了超市这种业态:居然之家开设的第二家和第三家店里多了一个专售涂料、大芯板的超市;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中也悄然出现了一个“家佳福居家连锁超市”,销售一些价格较便宜的家居生活用品。这样的变化是否意味着摊位制向超市低头了?业界资深人士表示,摊位制与建材超市谁胜谁负,几年之内不会见分晓。摊位制建材市场与建材超市各有利弊,摊位制市场由各个商户经营,虽然针对消费者而言,更直接、更真切,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市场管理易混乱,服务上有时也衔接不好;而建材超市统一销售、统一服务,从管理和售后服务上更有优势。
家具销售价签能否规范
质检部门和消协都曾明文规定,要求家具销售必须按规定标注标签,标明品牌、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材料、主材产地、主要辅料产地、国别、有害物质成分等。但是,目前家具市场上的标注却极其不规范,一个仅标注着“北美红橡木”的板木结构的写字台,给消费者的信息就极其简单,令人一头雾水。
北京市每年都有大量因为标签标注产生歧义而导致的家具销售纠纷出现,毕竟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置家的次数不会太多,对于家具的材质不可能有全面了解,在推销人员的煽动下就容易做出错误判断,而不同材质的价格往往是“天上人间”,谁都难以接受花重资却换来档次低劣的东西。价签的规范化在今年的家具市场能否实现,也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
维权案例
案例一:装修还是破坏?
2002年9月3日,王先生与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预定于5日开工,至10月25日也就是50天交工,具体付款的日期和数字有据可见,共28360元,分别是:9月3日14000元、11月12日3000元、11月27日1200元、12月9日9360元、未付补偿的800元。
到12月8日,装饰公司的人对王先生讲明:没完工的和坏了的地方在2003年4月暖气停后再来修缮,原因是后面的工人搞坏了前面的工人的活,水管有漏、墙面也有裂纹;此外,对工程中损坏的物品折价赔偿,比如用王先生家水壶、饭锅放涂料,拿走了新水桶,损坏了卫生间里的两层玻璃物品架、镜前玻璃物品架、新定制的刻花玻璃、折叠梯子等等,双方认可赔偿500元;交工推迟了45天,也会做相应的经济补偿300元。
事隔一天,王先生交付了最后的一笔款9360元,未付补偿的800元。
可是2003年4月王先生并没有等来装修公司的人,他们搬了家,好容易王先生找到他们的电话,他们居然说,要把那本来作为赔偿损失的800元还给他们,才可以来人。
如今王先生家里被水管漏水污染的墙斑驳依稀;孩子房间里的房顶、墙面裂得一片一片的;厕所门口的地面留着工人们做菜吃饭的油迹;大衣橱里面还有几处烧焦的痕迹。
专家指点:王先生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装修承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就本案而言,××公司由于本公司施工人员的原因给王先生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依法应当承担修理重做的责任。
案例二:地板安装不规范到底该谁负责?
陆女士家去年8月初安装的某品牌木地板,在安装时就存在很严重的不规范问题1.安装队伍不让客户挑选所有的板,理由是只要开包装就不能退货,所以只能整箱搬走;2.多块地板的接缝没有搭在龙骨上,造成走在上面有难听的响声。铺装队说是陆女士的房子墙不直;3.防潮垫铺装极不规范,没有按事先承诺的标准铺装;4.地板下面在铺装前根本没有好好打扫,锯末、烟头随处可见;5.在与木地板厂家交涉时才知,在铺装后要签订消费者是否认为铺装合格的合同或声明,但在铺装完成后没有经过此工序。
陆女士和经销商、铺装队经理等反复协商一个月多,仍不能达成协议。木地板厂家负责人说这不是质量问题,陆女士出示了该品牌自己规定的施工标准,对方仍坚持说,各地有各地不同的铺装方法。那么,适合北京的铺装方法到底是什么,这个品牌的施工标准还有没有用?
专家指点:陆女士完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2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和第111条关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向地板生产厂家、经销商、铺装队进行索赔。
本报记者 刘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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