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地震,千万间房屋毁于一旦,而房屋则是许多普通家庭最为宝贵的财产。我们都清楚,因地震不能偿还房贷而“一笔勾销”也并非长策。痛定思痛,如何借用现代保险制度,让房主、银行、地产商都能有效规避地震、火灾等“不测风云”,房屋保险显得异常重要。
“保”倒掉的房子重新建起来
德国完善的房地产保险制度,能够让房主“受灾不受损”、灾区“受灾不见灾”。在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所偿付的保费能够确保在原地盖起一座完全同样的新房,不论损害的房屋和设施有多旧,保险公司都应当按照新房价格赔偿。
为了保证房屋“倒而复起”,无论是核算需缴保费还是灾后偿付金额,“再造房价”都成为德国房屋保险计算的基础数据,它不包括地价,也不同于房主购买房屋时的价格,或者受损前房屋的市价等。德国房地产保险法规中对其计算方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并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评估。
在德国,处理受灾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很多相关费用,同时也在保赔范围内。比如现场清理费、损失评估费、拆除费用、现场保护费、减损措施费用等,乃至在修建新房期间房主的酒店住宿费用或房租损失等,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德国房屋保险负责理赔的范围也非常广泛,包括了火灾、水灾、飓风、地震、闪电、冰雹等常见的自然灾害。
即使如此,房主为房屋保险所缴纳的保费却并不算昂贵。据了解,虽然根据房屋和险种不同,保费计算标准相当复杂,但总体上一般家庭住房每年的保费约为“再造房价”的5‰左右,比如笔者所居住的一所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需缴纳的保费约为120欧元。
“保险抵押”让银行无后顾之忧
房屋保险并不是强制性的,由房主自主决定,但德国房主大都选择购买保险。另外,通过银行贷款购买或建造的房屋,银行一般都要求房主必须入保。所以,即使在重大灾害之后,德国家庭也完全可以做到“灾后不受损”。
如果贷款人的房子在遭受地震后倒掉了,房主是不是还是需要还房贷呢?由于通过银行贷款购买、新盖的房子,银行要求必须保险,保赔受益人为房主,但银行同时要求房主进行“保险抵押”,将保险受益权抵押给银行。如果房屋倒了,但房主拿到保险金后,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余款给银行,也可以与银行商议延后还款,在购买或盖新房后继续向银行分期还款。
如果贷款房主无力或拒绝还贷款,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就直接归银行,用于还款;如果有剩余,再留给房主;如果房主受灾去世了,则按照“继承法”处理,继承人享有与原房主同样的权利。如上,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可选择继续分期还款、一次结清,如继承人拒绝还款则保险归银行先得。这样,只要进行了房屋保险的房子,银行在给与贷款时,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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