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财政、银行、保险齐助阵
根据国家方针,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其他资金来源还包括银行贷款、房地产发展商注资及发行债券等。
在1月份的银监会新闻通气会上,工、农、中、交、建五大银行集体表态,在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节奏和新增规模的同时,积极支持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财政部门亦将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与此同时,新的融资模式也逐步走向市场化,包括建筑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建设-移交协议、房地产投资信托融资(REITs)、保险资金投资等。
建设-移交协议,是指建筑公司不仅有机会承担项目开发,还负责提供项目资金,即房地产发展商注资。根据建建设—移交协议,建筑公司将垫付项目资金,而项目所有人(一般为地方政府)将于项目竣工后2至3年偿还建筑费用和利息。
REITs已经是被呼吁了数年的“创新”。根据相关报道,2010年初在上海及天津试行保障性住房抵押REITs的提案已提交国务院审批。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李晶去年曾撰文指出,REITs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在财务上可行的潜在资金来源。
此外,鉴于保险业保费收入飞速增长及其长期投资的需求,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房地产已 “开闸”,巨额险资同样可能成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资金来源。去年9月3日,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在房地产领域最多投资其资产的10%。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末,保险资金可用余额5.04万亿元,较之2009年的3.7万亿元增长了36%。据此,2011年约有5000亿元资金可流入房地产行业,可能涉及保障性住房以及商用物业。
但业内人士并指出,整体收益约在6%上下的保障房投资能否牢牢吸引保险公司,还需各方尤其是地方政府实现投资收益的平衡。来源: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