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遭遇两难 专家建议强化调节功能
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关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公开喊话,让争论很久的房产税问题又浮出水面。
2012年12月中旬,谢旭人公开撰文指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效调节财富分配。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兼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征还是不征?
去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提出,反对征收房产税,建议不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另一位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现在部分言论夸大了税收的作用。征收房地产税绝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杀手锏”。
持此观点的还有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她表示,征收房产税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但目前征收房产税的政策意图、标准皆未明确,应尽早提交全国人大讨论。
与此不同的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明确表示赞同征收房产税,但需要有三个前提条件,第一需要明确设定房产税的目标,第二要准确地设定征收房产税的原则,第三需要非常精确地设计房产税增收的方案。
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
这意味着,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将要加快推出,而这个改革也势必联系其他一些重要方面而形成价、税、财、金融等通盘协调配套的新一轮改革。
对于房产税征还是不征,试点扩大还是不扩大,玫瑰石顾问公司董事、经济学家谢国忠表示,房产税未来开征是肯定的,只是不会这么快。
经过一年房产税试点的重庆方面表示,不必担心房产税会成为“过头税”,房产税一旦启动以后,一些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交易税会有淡出,并逐渐减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杨斌曾经表示,北京正在做一些推广房产税的基础性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