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意味着利益纷争恶斗不止,用这来形容业主与物业间的关系似乎毫不为过。前者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缴物业费”,后者则以“拒绝维修”、“停水停电”来回应,或者动辄来张“法院传票”。难道让双方达成共识真的就举步维艰吗?
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0731房产网携手长沙律协推出3·15特别企划活动“共建和谐,楼市在行动——3?15品质盛典”,为广大购房者置业保驾护航。自本网3·15房产维权咨询平台开通以来,接到了不少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维权线索。小编就此联系了长沙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律师,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题一:
小区电梯坏了,维修费由谁出?找物业沟通没用。
律师解答:
电梯属于共用实施,如果维修费用不高,物业应当承担。如果维修费用过高,则应当动用专项维修基金。
问题二:
天心桂花坪街道鑫远玲珑小区交房快四个月,业主9栋1505没热水洗澡,到外面吃快攴,原因是燃气无法开通,原因是开发商暂时不能出示玲珑楼盘燃气工程款的发票,但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己经从18年12月开始收物业费了,我们业主可以追回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
1、物业管理是物业企业对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相关秩序进行维护的活动。因此,业主只要从收房开始,如果物业企业已经开始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都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2、燃气是否开通不影响物业企业收取物业费的权利。3、开发商对于所售房屋的水、电、气等管网的铺设、开通以保障购房者入住后能正常使用水、电、气等有合同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人不能正常使用房屋,开发商则涉嫌违反合同义务,购房人依法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问题三:
岳麓区洋湖coco蜜城小区地面停车场一直以来按时长,临租收费.本小区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希望考虑长住业务的需求,进行月租或年租办理,但物业长时间均沉默不予答复.因我小区暂无业主委员会,在此咨询,是否能联系哪个相关部门来进行调解协商??
律师解答:
1、可以向住建局或住建委物业监管科反映。2、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反映。3、建议广大业主尽快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便能更好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问题四:
原来楼栋有门禁,坏了以后物业一直没管,家里被盗,物业要负责任吗?
律师解答:
如果家中被盗与门禁损坏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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