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王先生是岳麓区兰亭湾畔小区的业主,购房后,他还在小区内购买了一个车位。“因为工作原因,我回家经常很晚,虽然买了车位,但车位却常被他人占据。”王先生说,他为此事打过110报警,请求交警联系车主挪车,但是往往要么联系不到车主,要么车主拒不挪车。他也联系过物业公司,物业的答复是,以前对占用私人车位的业主锁车,但被人投诉到有关部门,不允许随便锁他人车辆,故现在对乱占车位的车辆也没办法处理。最后每次的结果是,王先生虽买了车位,却要把车停到车库其他地方,要是车库内没地方停,还不得不停在外面的马路上。
“难道对乱占私家车位的车辆就没一点办法了吗?公共利益被侵害(例如道路上乱停乱放),国家可以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处罚。个人利益被侵害(例如乱占私家车位),我们怎么办?”王先生将这一情况打电话反映给了长沙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当地社区工作人员针对王先生诉求,组织物业和其本人进行沟通协商,就物业的管理权限、职责及此事解决方案进行协商和讨论。一方面建议王先生安装车位地锁,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建议物业帮助王先生在车位上面加挂警示牌。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民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因此侵占别人车位肯定是侵权行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但因涉案金额小,往往难以维权。李健律师呼吁,要加强完善对公民日常生活中文明礼貌行为的监督机制和批判平台,比如小区物业通过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良好舆论道德批评的氛围,从而最大化杜绝和减少此类看似很小却又影响较大的侵权行为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