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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低,分布广,数量足。长沙发布“保障性租赁房”运营导则

2022年01月21日09:12:54 0731房产网

[提要]长沙发布“保障性租赁房”运营导则

  近期,湖南省住建厅获悉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政策目标: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重点城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

  ·主要形式:不超过70平(建面)的小户型,租金低于同类产品租金;

  ·采取方式: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

  政策需因地制宜

  《通知》中明确指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是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总体的发展原则是“坚持供需匹配,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但具体到每个城市的话,需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发展”。比如有的城市可以改建非居住存量房,有的城市可以翻新闲置、存量大的商办物业,有的城市可以在产业园区进行配套建设,等等。

  据报道,在2020年至2021年的两年间,全国及地方性的“保障租赁房”相关政策就出台了近40条。而在“十四五”期间,杭州、西安、成都、厦门、宁波、佛山、济南、合肥、福州、长沙、苏州等地总计新增了近90万套(间),占全国住房供应总量的为30%左右。

  长沙发布地方性标准

  在湖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后不久,长沙近日印发了《长沙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导则》(试行)。这是配套省《通知》的配套政策及地方性标准。

  主要明确了以下问题:

  ·什么样的房子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导则》,“保障租赁房”主要分为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宿舍型租赁住房和供家庭使用的成套住宅型租赁住房两类。主要面对人群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

  “保障性租赁房”的大小及租金按照省《通知》标准执行。但长沙《导则》明确了“宿舍型租赁住房”的规格。它分为“一人居”与“一至四人居”两类。要求都应设置独立卫生间,预留洗衣机及晾晒区域。

  ·建在哪里?如何改建?如何运营?

  《导则》明确,“保障性租赁房”将建设在国家级与省级的多个产业园区。此外,大王山旅游度假片区、滨江新城金融区、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武广高铁国际会展片区等十个重点片区。据报道,未来将有4.35万套(间)陆续供应。

  改建方式以省《通知》为执行标准,即在满足前提条件后,对“存量闲置房屋“、“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进行改建。

  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房”,长沙《导则》要求“持续运营期限不少于8-10年”。据报道,市住建局表示,这类“保障性租赁房”在运营期内不得转租转借和改变租住用途,不得用于酒店、宾馆、旅馆及民宿等特种行业,运营期内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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