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印发 《长沙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购建公租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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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思路是:按“购建并举”的思路,公积金增值收益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5亿元。“十四五”期间筹集资金总量不少于25亿元,以购为主,购建公租房不少于5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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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了要“精准分类有效供给”、“按需购建科学布局”、“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政企合力规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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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聚焦“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等人群。
按照“购建结合”原则,“十四五”期间以购买为主,主要通过购买存量商业公寓和普通住房,将其改造成为配套齐全的公租房。通过集中购建公租房,打造高品质公租房社区,做优增量,创造公积金增值收益集中购建公租房“长沙模式”。
“方案”明确,允许购买、新建的公租房项目配备一定比例的商业作为生活配套,其收入可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