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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政策落地!长沙县四部门联合发布实施细则

2022年12月07日10:44:36 0731房产网

[提要]落实长沙县购房财政补贴发放工作。

  近日,长沙县住建局、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税务局联合印发《长沙县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文末全文),深入贯彻《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落实长沙县购房财政补贴发放工作。

  PART.1 补贴范围

  购房人(不含企业)购买的坐落于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及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工业地产)。

  PART.2 时间认定

  以长沙县不动产交易系统中有效网签合同首次打印时间为准,契税及个人维修资金缴纳时间(现房维修资金为维修资金更名时间)以业务系统中资金入账时间为准。

  此三项完成时间均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方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本次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PART.3 注意事项

  ①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重复购买有退房记录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②房屋有共有人的,补贴申请人由共有人之间共同协商,仅能以共有人中一人作为申请对象,不得多人重复申请。

  ③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后申请退房的,需全额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办理退房手续前核实其资金退还情况。

  ④本次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PART.4 细则全文

  (内容综合长沙县财政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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