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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遭遇过相同的置业陷阱吗?专业律师带你见招拆招!

2022年03月08日09:36:42 0731房产网

[提要]近期我们收集了网友近期的各类留言,请专业律师做出专业回答,牵涉的楼盘包括绿地城际空间站、梅溪左岸、蔷薇国际,大家一期来看看你也遇到过相同的烦恼吗!

  由0731房产网推出的“让1000万个态度发声——2022年度315特别企划”活动正受到置业者越来越多的关注。置业者把买房遇到的烦恼事,通过留言告诉小编,我们深刻关注购房者的焦虑,也通过各种方式,助力长沙楼市健康发展。

  我们收集了网友近期的各类留言,请专业律师做出专业回答,牵涉的楼盘包括绿地城际空间站、梅溪左岸、蔷薇国际,大家一期来看看你也遇到过相同的烦恼吗!

  

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高雅律师答疑

  1、网友“李先生”留言:岳麓区蔷薇国际7,8,9栋自去年延期3月交房后,经验房无法达到收房标准,存在各种渗水漏水等质量问题,未通正式水电燃气,强迫业主收房。拒收后整改缓慢拖延,且物业费从开发商交房日起算。未达收房标准就收物业费,交房质量太差无法整改达标,开发商对于维权诉求无动于衷,该如何维权呢?

  答疑:①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新房物业费一般是从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如果属于房屋质量等问题使得业主无法收房,开发商应当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物业公司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此前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有权拒付修缮期间的物业费。但如果业主主张的房屋质量问题,并不能达到拒绝收房的条件,那么一般以开发商交房之日或者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计算物业费,业主无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②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质监站、住建局、12345热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开发商拒不整改的,业主可以自行整改,保留好自行整改的费用凭证(合同、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等),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业主自行整改产生的损失等;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构成拒绝收房的条件,并且业主缴纳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的,可以一并向开发商主张该已缴纳费用。

  2、网友“刘先生”留言: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消费者如何辨别开发商的各类宣传资料与实际物品间的“差别”,又该如何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做好对自己的权益保护?

  答疑:第一,在购房过程中及购房结束后,都要留存好开发商的相关宣传资料。 第二,如果开发商宣传建设公园、篮球场等设施,但房屋交付后,并未实际修建的,业主可以向质监站、住建局、12345热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投诉及整改不能,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如果交房后,业主发现质量瑕疵、户型、装饰装修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整改不成的,业主自行整改并保留好自行整改的费用凭证(合同、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等),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业主自行整改产生的损失,以及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装修差价等。

  3、网友“刘星”留言:购买某小区时,销售人员宣称,项目附近将建起大型商业项目。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通过各种途径得知,商业项目所在地块并未出让?

  答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专门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效力做了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以开发商“虚假宣传”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开发商主张赔偿损失。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张绥答疑

  4、网友“戴龙”留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小区绿化敷衍了事,入目不堪,与房价严重不匹配,安全楼梯过窄不安全,无大门和围墙安全无法保证。怎么维权?

  答疑:关于小区绿化虚假宣传问题。建议保留好开发商宣传绿化时的相关材料,包括宣传手册、广告图、海报、沙盘等宣传资料,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整改的,可以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向开发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另外,可以查询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小区绿化率的约定,如实际小区绿化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以虚假宣传、欺诈等理由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关于安全楼梯过窄、无大门和围墙,安全无法保障问题。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小区的规划设计图纸,查询小区在规划时关于安全楼梯、无大门和围墙等设计是否报批通过,如实际小区情况与规划图纸不符的,可以投诉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及图纸内容进行整改。如规划图纸即无该项内容,则需要调查核实该设计是否满足法律规定及相关标准,如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确认规划方案违法并要求撤销该规划设计方案。

  5、网友“胡某”留言:我是绿地城际空间站一期业主(E2栋),购买的房子于2021年11月20日通知交房,比合同约定时间晚约1个月。收房前我去验房,发现质量问题很多,然后我按程序于12月5日给物业提交了验房报告,物业承诺90天内整改完成。因为整改期即将结束,我一直没收到物业的整改进程通报,2022年2月19日致电物业询问整改进度,物业服务人员回复说“没开始整改,工人没复工,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整改完成。但1月1日开始计算物业费,请业主及时补缴欠费。” 然后我联系我的销售人员,她去帮我了解了情况,也是说施工人员少,暂时不确定啥时候能整改完,怎么办?

  答疑:如果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90天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可以发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限期履行维修义务,并告知因其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您权益遭受损害的,您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您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维修的,一定要保存在维修现场的照片、视频、维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书面催告函等证据材料,以便后续通过诉讼或调解等方式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及给您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您因房屋质量问题未收房的,可以主张要求开发商承担该部分物业费,或直接向物业公司主张因其维修不力拒绝支付维修期间的物业费。

  6、网友“林海容”留言:长沙梅溪左岸停工半年仍无复工迹象。对于欣利梅溪左岸项目的停工原因经核实,欣利梅溪左岸项目由长沙欣利湘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双方因合同和付款纠纷,导致项目从2021年9月20日以来处于停工状态。为积极推动项目复工,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29日、2022年1月12日、14日、18日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协调项目退场和复工事宜,要求甲乙双方迅速妥善处理双方矛盾,解决合同纠纷。对于政府部门的介入协调,众多业主也表示认可。“之前说,承建商不复工就强制退场,再招标新承建商,但始终没有兑现。”业主卢先生说,无奈开发商和承建商之间的矛盾纠纷始终没有解决,导致项目停工状态一直持续至今。

  答疑:第一,如果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违约行为达到解除购房合同条件的,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进行退房,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第二,建议业主可以联合起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更换项目承建单位或者督促现在的承建方赶紧完成复工,同时可以持续保持与住建部门的沟通,请求住建部门出面妥善协调;第三, 如果开发商与承建方之间的纠纷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建议业主尽早考虑退房,避免损失持续扩大,进一步损害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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