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显示,5月23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 优化房地产用地审批的通知》。
结合近期全国各地利市政策频出这一时间点来看,此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政府力图从从土地供应层面切入楼市,从而解决楼市库存去化等问题。
因为“通知”明确提出,对政府收回需重新招拍挂出让的地块,转为品质改善性、低碳绿色创新性项目,允许在制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10%的幅度内适度支持,力争改变“高负债”“高杠杆”“高库存”房地产开发经营方式,为房地产经济转向高质量动态平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倒逼式优化调整
本次“通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房地产库存去化超标增加系统性风险,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
其中强调了:
①各市州、县市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在13-36个月的,应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
②对连续两个季度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和物流、加油加气站用地外,暂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审批和挂牌出让。
③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暂停新的商品住房用地审批,将商品住宅用地挂牌出让规模控制在上年度供应量的20%以内;
据报道,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湖南此次新政是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于用地端的倒逼式优化调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也认为:“湖南此次出台政策虽是前几年各地都曾出现过的,但在当前的调控潮流中也是有些新意的。要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一是要激活一些购买力,二是改善土地供给结构,可以在实现分母(消化能力)增长的同时,分子(库存规模)变小,从而真正解决去化周期的问题。”
择优纳入 防系统性风险
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城镇人口达到50万人以上的邵东市、耒阳市、平江县、醴陵市,或城镇人口新增10万人以上且总数接近50万人的新化县、汉寿县、湘乡市、湘潭县、隆回县、桂阳县、澧县、桃江县等,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提升房地产用地单宗出让规模标准至中等城市规模,纳入县城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备选范围。
对于一些发展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城,将纳入县城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备选范围,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提升房地产用地单宗出让规模标准至中等城市规模。
据报道,以上用地调控措施实行动态监管,达到相关规定明确的条件即可解除,意在防止房地产库存去化超标增加系统性风险,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