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一项新的通知,旨在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并显著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新规定,城镇居民住宅保险金额从每户五万元提高到十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则从两万元提高到四万元。这一举措无疑将加强对居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的经济保障。
新的保险制度不仅提高了保险金额,还将保险责任范围由原先的地震巨灾保险,扩展至涵盖台风、风暴潮、洪水、暴雨以及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居民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将得到更为全面的保障,大大提升了制度的覆盖面和适应性,使之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居民的需求。
同时,新通知还支持商业巨灾保险的发展,对超出基本保障之外的风险,居民可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得到最高达100万元的商业保险补充。这一措施将进一步推动巨灾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鼓励保险机构提供更为丰富多样的产品选项,以适应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