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量到标准,苏泊尔问题锅事件上演“罗生门”。随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征求意见稿)的公示,看似结束的苏泊尔质量门,却又暗流涌动,各部门之间对“新标准”的质疑声更是不绝于耳。
11月10日,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向本报出具了一份检验报告显示,一款型号为ST20K1苏泊尔不锈钢汤锅锰(Mn)含量为7.60%,超过国家规定的2%限值的数倍。
然而,“高锰低镍”这一涉及原材料安全的问题却一再被苏泊尔视而不见,打太极般将问题推至“标准有异议”上,转移视线。更可疑的是,日前由中国五金协会发布的新国标似乎也是为“问题锅”量身定做。有业内人士质疑,新国标制定的标准甚至低于现行老国标,本是不锈钢制品却完全没有顾及到原材料的安全国标,疑似被苏泊尔等企业“绑架”,为不合格产品的涌入大开方便之门。
被掩饰的“原材料”
“苏泊尔不锈钢汤锅ST20K1通过原材料检验后,测得锰(Mn)含量为7.60%、镍(Ni)4.46%、铬(Cr)15.15%。”这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德基地(以下简称“广东质检院”)向信息时报记者出具的一份检测结果。记者注意到,在此前哈尔滨市工商局的检测报告显示“苏泊尔所用材料中锰含量为7.59%,远高于不锈钢材料国家标准(GB/T-3280)所要求的2%;而镍的含量为3.92%,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下限7%。从这两份结果来看,数据基本是吻合的。
正是这份“高锰低铬低镍,原材料不合格”的结论,今年9月底哈工商局对外宣布,苏泊尔81个型号1000余件不锈钢炊具不合格。然而,苏泊尔随后以“标准不同”而拒绝承认对方的结论。从各自的检测报告来看,哈尔滨方面依据的是不锈钢冷轧钢板的国家标准(GB/T-3280),苏泊尔依据的是原轻工业部颁布的不锈钢器皿标准(QB/T 1622.5-1992)。
对此,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以下简称“不锈钢分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记者,不管依据的是哪份标准,即便对于原材料种类的解释不同,两个标准中规定使用的不锈钢材料本身对锰含量是有严格规定的(即小于等于2%),如果锰含量超过标准,也就达不到标准中对于不锈钢材料的要求。
锰含量高无关乎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事件中,标准有何不同,老百姓并不懂。锰含量高出了数倍是否安全,才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
“锰超标没有标准,何谓超标?另外,锰含量并不意味着锰析出量。”苏泊尔品牌公关负责人张丽萍此前曾对媒体以此来指出“锰含量”问题无关不锈钢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且表示“在国际上一般也不检测锰的析出量”。
记者查阅卫生部2010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征求意见稿)”时发现,之所以对相关标准进行修订,里面表述了一个原因:从检验检疫情况看,出口不锈钢食品容器、餐厨具的卫生项目不合格率比较高。其主要问题为:金属制品中镍、铬、锰、锌、铁等金属迁移量超标。
“意大利、俄罗斯等已对锰含量要求进行检测。”上述专家认为,卫生部的征求意见稿也表明,锰析出量超标是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并非如张丽萍所说“无关不锈钢的食品安全卫生”。
对此,不锈钢分会专家解释,以前国内没有高锰材料,而不锈钢食具容器88标准(GB9684-1988)和92标准(QB/T 1622.5-1992)规定的原材料使用的锰含量均很少,所以标准中对锰没有要求检测,只对含量进行了规定。他指出,“既然其他金属能够析出,锰也同样可以析出;不锈钢加入高比例的锰之后,会导致点蚀,成为腐蚀源,这种腐蚀源会让硫化锰进入容器中的食品或液体中。”该专家分析表明,无论理化检测结果如何,苏泊尔“问题”产品毫无疑问都是不合格产品。根据88标准和92标准其理化指标检测合格,并不能掩盖其不锈钢材料选用的不合格。
不合格摇身一变竟成“合格”
苏泊尔质量门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僵局,11月4日中国五金制品协会适时的公布了新标准,似乎欲为此事划上句号。更重要的是,新标准中放宽了对原材料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哈工商局对于苏泊尔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判定就不成立,苏泊尔的不合格产品在新标准的“护航”下是合格的。
“不锈钢餐具制定卫生标准,却没有考虑到原材料的安全性与合格性,这样的标准一出来只会为不合格材料的进入打开合法的口子。”不锈钢分会专家质疑。
据了解,记者查阅新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中注意到,其采纳了数家企业提出的删除“章条中关于‘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文件的引用。”这也意味着不锈钢食具标准将彻底摆脱对材料方面的具体限制。
该专家告诉记者,“目前,中国不锈钢食具容器等产品为了降成本采用高锰低镍低铬类低质材料的不在少数,如果放宽对材料的选用,不合格不锈钢材料就会被堂而皇之的运用,对整个行业都是危害。”此外,如果使用这种锰原材料,也必定会导致锰析出量超标,还应对锰析出量予以检测。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锈钢分会就新标准的合理性向卫生部提出质疑。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卫生部尚没有明确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