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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6日,中国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反洗钱及法规工作会议,探讨在国际背景下,如何应对日渐猖獗的洗钱活动。7月5日,央行宣布成立了支持交易监测处和反洗钱工作处,并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这标志着中国正式拉开了反洗钱大战帷幕。
腐败公职人员洗钱日益猖獗
国内知名学者黄苇町认为,中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这决定了国内目前的洗钱方式,主要表现为由内向外,“比如汕头的地下钱庄就是典型洗钱案例”。
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位官员透露,不仅是地下钱庄,许多游离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也经常成为洗钱的通道。
黄苇町介绍,中国的资本外流数额为每年160亿美元,这是中国吸引外资总额的40%。“虽然资本外流并不全部表现为洗钱,但应该也是一个重要指标。”
另有一项统计数据颇值得深思:过去3年,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从1998年的147亿美元蹿升至2000年的643亿美元。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此大幅的增加,应与来自内地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频繁相关。
我国“洗钱罪”的正式定性是在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法,《刑法》191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隐瞒其来源,即为“洗钱罪”。
但黄苇町认为,仅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为以上数种,明显偏窄。“近几十年来,一种新的洗钱活动,即腐败公职人员的洗钱,在全球范围内日益猖獗。这些人通过各种途径给自己贪污受贿的黑钱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隐藏其真实来源。”
黄苇町介绍,这种类型洗钱的趋势发展很快,已经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洗钱,而在我国表现得更加突出。
如成克杰案中,成克杰情妇李平将受贿所得的4109万元,交给香港商人张静海,张再帮助其转款、提款,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又如连云港前副市长鹿崇有案中,鹿委托其年逾80的父亲及70岁的母亲为法定代表人,注册一家化工企业,将自己非法所得投入该企业,隐瞒资金来源。
放任洗钱危害极大
据中国银行的专业人士分析,放任洗钱,对一个国家的金融系统,甚至经济政策都会带来隐患。
首先是金融市场。那些有赖于犯罪分子不法所得的金融机构,将在管理资产、债务与营业上面临挑战。如大笔洗过的钱会到达一个金融机构,但是却会出于逃避执法行动等非市场因素,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通过电汇转账突然消失,极可能造成资金流动问题和银行挤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的估计,洗钱的数额占到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即6000亿美元。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这些非法所得可能大于政府预算,从而导致政府经济政策失控。
同时,洗钱还可能造成经济扭曲和不稳定。洗钱者从事投资不是为了从中获利,而是保护他们的非法所得。因此他们把钱投资在不一定对国家经济有利的活动中。不仅如此,由于洗钱与金融犯罪往往把资金从合理的投资转移到隐蔽其所得的低质量投资上,经济增长还可能因此受到消极影响。在一些行业——如建筑和酒店业——被注入资金,不是因为有实际需求,而是因为洗钱分子的眼前利益。当这些行业不再适合洗钱分子的需要时,他们就会选择突然放弃,从而引起这些行业的动荡。
反洗钱工作步步为营
从1997年新刑法确定“洗钱罪”到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有关账户管理以及存款实名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再到去年“9·11”后,针对恐怖分子的账户检查,我国反洗钱工作步步为营,逐渐向纵深展开。
我国许多银行在反洗钱方面的举措,也逐渐细化。如作为我国首家经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成立了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条款详尽的《中国银行反洗钱手册》。委员会主任由刘明康兼任,成员包括总行风险管理部、稽核部、财会部、海外机构管理部、零售业务部、结算业务部、营业部、清算收付中心、公司业务部、内审部及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
据中国银行有关人士介绍,该行在具体防范措施的规定上,亦十分详细,比如对“可疑交易的识别和处理”一节中,对银行业务环节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洗钱、需要特别防范之处加以明示:大额现金交易;存款、汇款及保管箱业务;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及跨境转移,且无明确商业或其他不当目的;“空壳公司”在注册地不从事任何商业、制造业或任何其他形式商业活动的机构、公司、基金会、信托公司等,以及实际很少发生经营活动的公司所进行的大额交易。
此外,除了以上业务环节外,对贷款、结算、信用卡、外汇及证券交易等业务,该册也强调应予以特别注意,防止被犯罪分子用作洗钱的渠道。
不仅在金融体系力图建立完善的监控制度,对涉及洗钱的有关案件,中国政府同样进行了严厉打击。据有关信息透露,中国警方与亚欧执法机构的合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仅打击跨国洗钱犯罪,中国警方近两年共协助外国警方调查涉及洗钱犯罪线索70余起,涉及17个国家和地区。
一个与此密切相关的最新成绩是:福建泉州市警方经过长期布控,并辗转多省调查取证,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骗购外汇15亿元的特大案件。先后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一举破获了以刘良艺、林文彪为首的犯罪团伙骗购外汇15亿元的特大案件,以及以施文谈为首的犯罪团伙虚报注册资本4亿港元和贷款诈骗1.5亿元的特大案件。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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