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建设厅印发《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将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逐户进行。对分户验收合格的住宅,在交付使用时向住户出具《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