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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从业人士杨少锋说,在2007年前,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一直被削弱的,比例非常之小。这位人士表示,关于这方面的数据,没有办法用百分比来界定和衡量。
透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信息以及北京市建委实时监控的销售信息来看,过去10年间,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新开工项目、新销售房屋有很多是建立在多年以前的旧地块基础上的。有些旧地块的房屋产出异常缓慢,比如回龙观、定福家园、天通苑等经济适用房地块,这一批分别自1998年、1999年和2004年取得规划的地块,直到最近两年里仍有房屋被批准销售,建设周期之长,可见一斑。
土地的无效供应
国土部门每年度完成甚至超额完成的供地指标,不一定都能够如预期那样快速转化成房屋建设,这几乎可以肯定。关于这个问题,看看相关方面给出的解释就清楚了。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方面告诉记者,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由国土局和市发改委共同编制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完成量是指各类土地实际供应的面积,具体到住宅用地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划拨方式供应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内用地,土地供应是以核发划拨决定为准;另一部分是包括“两限普通商品房”在内的通过出让方式供应的商品房用地,土地供应是以地块实际成交为准。
一位供职于国土资源系统的资深人士向记者解释,国土部门通常所谓的完成供地指标,在商品房用地方面,通常是指将全部计划数量的商品房用地都拍给开发商了,而不一定建成房屋;在保障住房用地方面,是指已将全部计划中的保障住房用地都划拨出去了,并不一定意味着已经进入项目立项规划。据此分析,完成供地计划指标并不能够与全部实现房屋供给划等号。
那些由国土局划出去又未能很快进入立项和建设环节的土地(即存量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极有可能面临无效供给的风险。如果仅仅只是由于一幅地块分期、分割建设的缘故,以至出现长周期性供给现象,这并非不可理解。但该位人士介绍说,尽管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合同中对于何时动工建设、何日竣工验收等期限一般有所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往往执行不力,从而导致闲置土地现象普遍存在。
专注于房地产研究的北京市房地产协会学者蔡金水说,北京就遇到过这种问题。包括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闲置情况在北京较为普遍,特别是2004年实行土地招、拍、挂政策之时,清查出来的闲置用地都在开发商手中,“一压就是多少年的,多极了”。
不过他认为,土地闲置问题除了由一些人为性的主观因素,也存在很多客观因素,除了规划委的立项规划工作效率不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往往需要处理拆迁、征地等事务,每遇拆迁、征地,都如同一场“战争”,影响了土地实际利用进度。
拆迁、征地拖延建设进度只是诸种因素之一。根据记者了解,在土地实际利用环节,也存在移花接木式的变通、异化建设现象。国土资源部原地价所所长、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告诉记者,当政府向开发商完成土地划拨之后(北京是招标建设),土地开发建设过程实质上是由开发商主体操控的,此时就容易发生保障住房建设用地上盖出商品房等偷梁换柱的事情。
“我知道有这种情况发生,频率是很高的。”邹晓云说,一些拿到土地的开发主体会展开公关、游说活动,基于此类情形,保障住房用地在实际利用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挪移空间”。
这可能与中国的城市住房项目建设规划机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我国,住房项目规划程序遵循报批制,具体而言,一幅土地“如何建设、建设什么”是由开发主体事先聘请规划院按照自己的意图确定的,此后,开发主体会将这些意图绘制到图纸上,报规划委审批。规划委通常不会实地调查研究,也不可能听取到未来居住者的意见。对于开发商而言,这是极其有利的。
邹晓云说,开发商做项目规划的时候,一般会考虑怎样规划才能挣钱,能规避的就规避,一切依据“于我有利”的原则操作。更有甚者,在完成规划之后,如果认为某些部位还可以建设一些“附件”,开发商又会重新做好规划向规划委报批,“这是很方便的”。
记者得悉,此种情况已经蔓延到一些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领域。去年北京市曾出现过一例“两限房”被改成商品房的事件。与此项目开发方走得较近的知情人士介绍,项目最初的建设用地是按照“两限房”政策出让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开发商对利润回报不满意,经多方协调,项目最终被改成普通商品房体例。
兼顾透明与效率
由于保障住房土地利用进度以及项目的具体规划、建设分布信息极不明晰,就目前来看,在土地供给与房屋建设层面,职能部门发布的数据都属粗线条,不足以反映出保障住房的实际操作现况。这一方面大大增加了人们获知房屋真实产出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控制与监督,使得土地的实际利用效率可能因为某种不为人知的随意更动而大大降低。
人们通常无从知道保障住房用地超额供应背后的实际运行走势,即使是近两年来,除了大致的土地供应公顷数量之外,实际的建设进度始终模糊。职能部门常常是“坐以待问”,对于此类数据,无人过问则不披露。
尽管是遍查数据,在此之前,记者依然无从知道北京市近两年间保障住房土地利用的真实状况。此后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提出质询,建委告诉记者,北京市2006年新立项保障性住房项目4个,规模为149万平方米,分布在丰台区、海淀区、朝阳区。2006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为118.8万平方米。
2007年,北京市新立项保障性住房项目22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3个),规模为309万平方米,分别位于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石景山区、房山区、门头沟区。2007年新开工面积为278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46万平方米(含续建项目的新开工面积),廉租房32万平方米。
除此之外,建委没有透露更为详尽的信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些人士公开批评,在这一方面,“政府职能滞后、工作做得不够”。
邹晓云表示,信息公开、透明是必要的,供地利用信息首当其冲需要公开、公示,这一方面有助于尊重社会知情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吸纳公众意见。
邹晓云提议,职能部门在供地信息上不需要一幅一幅地进行公示,可以与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相对应,每年进行土地利用进度信息公示,且这种公示不宜粗线条,务求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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