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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报建需许多时间
对于闲置土地的界定时限,网友“ena”结合自身经验表达了意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工建设,涉及的审批部门有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建委以及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市政、水务、供水、供电等,每个部门都一套报建程序和审批工作天数,要在一年内完成几乎是不可能。特别是大型的开发项目或起高层的建筑项目,技术审定的环节会更多,有的还要过市规委的审查。所以首先是政府部门做得到在一年内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同时,这位网友表示,“不动产的使用年限一般超过70年,从建筑的外形,使用功能乃至结构不可不精心设计,要求开发项目在一年内动工,完全忽略了设计过程所需要的时间,此外,开发商从市场调研到战略决策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说,大多数的开发项目都会由于一年内不能动工而沦为‘闲置用地’,虽然根据《办法》第十七条,可以申请延期,但既然大多数项目都成为闲置用地,又大多数获批准延期,这样的规定,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规划审批耗时最长
为此,该网友建议,对闲置土地的认定,首先要按土地面积分为若干档次,例如以5000平方米为一档,每增大5000平方米开工期限可延长1年或更长,“总之不能搞‘一刀切’”。其次,规划审批是开发的关键环节,耗费时间也最长,对闲置用地的认定应考虑总体规划调整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所需的时间,建议可限定在取得土地后一年内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再限定在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可后一年内动工。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过程中会充分考虑网友建议,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使《办法》的规定更加符合广州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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