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意见》昨日正式出台。根据《意见》,长沙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开发企业入行门槛提高
从今年起,长沙市建委将按照《长沙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把好准入资格。对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坚持严格把关审核(重点审核资金、项目情况)。凡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经长沙市建委预审并签署意见后,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国土部门参加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获得《成交确认书》或招标拍卖《中标通知书》后,再由长沙市建委统一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此举可从源头上限制无资金实力和开发规模不足的企业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体质量和综合实力。
立项之前先查资本金
记者昨日获悉,《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正上报长沙市政府审批。今后,长沙市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发商的自有资金(资本金)进行审查。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立项手续。对资本金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银行和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监管协议,对资本金实行监管使用,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此举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过去由于业主单位建设资金不落实而造成的“半拉子”工程,同时,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业主单位强求施工单位带资、垫资进场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不守诚信将被公示
记者获悉,长沙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将无自有流动资金、无专业技术人员、无固定办公场地的“三无”公司清理出开发队伍;将一年以上无任何开发经营业绩的已定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降为暂定资质等级,将一年以上无任何开发经营业绩的暂定资质等级证书予以注销;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对不守诚信的开发企业、开发行为向社会予以公示,让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房地产成片开发
记者获悉,从今年起,长沙将鼓励房地产成片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一是提高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办证条件。凡新申办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提供国土部门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或招标拍卖《中标通知书》,旧城用地不低于10亩,新区开发用地规模不低于30亩。二是制订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计划。办理土地出让时,新城区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亩,旧城区用地面积不低于100亩。同时,提倡绿化、交通、社会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住宅小区绿化用地、广场、公共休闲用地、地面架空层部分的建筑用作绿化的,不计征土地纯出让金;出让地的地下和半地下空间作停车场的,其建筑面积按有关标准的50%计征土地的纯出让金。
综合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
长沙市年内还将出台《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并将建立和实行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制度。
由长沙市建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情况、拆迁安置情况、各单位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竣工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未经综合验收或者综合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以“两书”保证住宅质量
为了加强住宅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对全市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清查,对不按规定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未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进行保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资质年检中给予降级直至吊销资质处理,或者不予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本报记者斯茅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