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小明
(2003年 9月 2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传达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现状
房地产业关联度高,产业链长,带动力强,对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促进消费,扩大内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沙的房地产业自199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培育房地产市场,启动住房消费,特别是提出“城市建设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以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越来越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房地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有力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的支柱产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据统计,1998年至2O0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由17.41亿元增加到81.79亿元,年平均增长58.48%,近3年的投资增幅分别为46%、91%和68%,高出全国房地产投资平均增幅的2至3倍。土地供应量2000年以前年度总量维持在200万平方米左右,以后逐年快速递增。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66亿元,同比增长55.6%;完成土地开发面积166.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0.1%,房屋施工面积705.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8%,房屋竣工面积135.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0.3 %。
二是商品房上市供应量成倍增长。1998年至2O02年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达2528.96万平方米,年平均505.79万平方米,年均增长40.84%;商品房的上市量与销售量都呈现成倍增长态势,1998年批准预售量为36.8万平方米,2002年接近400万平方米,同期市场实现的商品房销售量为98年31.74万平方米,2002年251.16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104.36%。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商品房市场容量逐步增大,需求量持续增加,其增幅远远大于其它商品量的增幅,也远远高于长沙GDP的增幅。今年上半年,我市实现商品房交易面积142.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7.35%。
三是二手房交易日趋活跃。从98年上半年开始,我市逐步降低上市门槛,着手启动二手房市场,交易面积从98年的37.5万平方米,增加到 2002年的近67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成交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4.3%,房改房上市占二手房交易的比重达到40%以上。二手房特别是房改房占上市交易比重不断增加,一方面反映出居民消费观念的日益转变和成熟,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启动住房二级市场的政策开始收到一定成效。
四是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始回落。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从98年正式启动至今,发展很快,共批准规划总建筑面积1133.5万平方米,所有已竣工近8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实现销售,解决了近十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住房已占新增住房总量的半壁江山,如果再加上公务员小区的建设,这一块所占的比重将会更大。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的宏观调控,坚决停止审批公务员小区建设,从而有效防止了对商品房市场的冲击。今年上半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只有8个项目开工,施工面积55.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比去年同期减少50%,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到有效调控,房地产开发市场结构更趋合理。
五是旧城改造拉动市场需求。近3年来,我市不断加快路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共拆除棚屋面积260多万平方米。总共投入建设和拆迁安置资金13亿元,使5万多户共15万多棚户区居民告别破旧棚屋喜迁新居,由于拆迁安置主要是实行异地和货币化安置,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直接到市场上选购住房,这样直接刺激和带动了住房需求的增长。
六是城镇居民的居住质量明显改善。2002年长沙市区非农业人口为156.22万人,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6132.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447.2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2.07平方米,居住面积为11.72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近 5年净增 1034.58万平方米,年均增长 9.34%,人均居住面积年均递增4.63%。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我市的房地产业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广大城镇居民积极投入住房改革,社会各界共同促进房地产业的成长,从总体上看,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是健康的,主要表现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到位,住房商品房、货币化的新体制基本形成;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消费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房地产投资逐年增长,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市场供求关系趋于失衡,呈现出供大于求,后市压力较大的现状;二是土地供应量过大,地价上涨过快,圈地现象有抬头之势;三是住房二级市场表现不够活跃,出售不旺。四是房地产市场监控和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仅严重制约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不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发18号通知精神,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控为手段,不断消除影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居住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扩大社会就业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任务,为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城镇人口的比重将大幅度提高;人民将安居乐业,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与自然的关系更加和谐,整个社会将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房地产业发展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一些关系房地产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完善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切实履行作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供应结构,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要继续深化改革,落实城镇居民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一级市场;要搞活住房二、三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发挥存量和增量住房联动效应,增强和带动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我市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突破和消除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政策障碍,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
第二,进一步调整房地产供给结构。根据住房市场化进程的要求,市计划、建设、国土、规划、房产、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合理确定年度房地产开发供应总量,调整住宅与非住宅结构,要注重加强住宅建设,控制写字楼建设规模,特别是高档写字楼、高档商品营业用房,严格控制别墅、高档公寓和大户型建设项目,防止出现新的空置。要重点发展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中低价位住房供应比例,优先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房,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切实做好住房供应保障工作。
第三,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一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出台政策,制定适应我市住房实际的保障措施,消除一切阻碍市场发展和居民住房消费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完善和落实住房货币分配政策,不断提高职工购买商品房的支付能力,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二是市房产局等单位要从今年开始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合理确定城市住房保障范围,选准开发地块,着手组织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满足城市低保无房户和进城务工农民的住房需求。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在中小户型,严格审定销售对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建设质量,使城市低收入家庭真正得到实惠。四是逐步推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同时,要进一步搞好旧城区棚户改造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政策扶持,力争今后两年内完成棚改,使棚屋居民彻底告别低矮潮湿狭小的棚屋,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
第四,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各区、县(市)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根据住房货币化进程的要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及时转变职能,从原来对房地产市场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因地制宜地解决当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高度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努力掌握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律,提高调控市场的质量和效率,决不能用调控来限制其发展。要加强房地市场的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金融管理和监督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做好总量调节、结构调整、价格监控,努力使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要规范发展市场服务,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规则,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规范住房装饰装修市场,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鼓励开发企业通过技术优势和市场公平竞争做大做强,支持具有资质和品牌优势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的集中度;鼓励和支持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努力提高住宅产业的科技含量和住房质量。要结合我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对住宅建设坚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注重小区生态环境建设,搞好社区服务、绿化、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创造舒适、优美、安全的生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孔 切实改善城市住房消费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
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市房地产也处在一个重要时期,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房地产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全国、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已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年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近2个百分点,我市的房地产业也大体是这种情况,并占全省房地产总量的一半,地位十分突出,作用十分明显。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居民住房的数量,将随着城区的扩容提质进一步快速增长,结构将加快转变,住房消费始终是居民消费的重点和热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经常过问、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促进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切实把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工作走过场和脱离实际,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阻碍市场健康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严格规范房地产项目转让行为,已批工程的房地产项目,确需变更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要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一些单位和部门强制消费者接受中介服务的行为;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消化积压商品房,对空置量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限制其新项目申报;要进一步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名义取得优惠政策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乡村签订协议圈地,坚决遏制房地产开发交易中的各种腐败行为。
3、积极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各类矛盾日渐突出,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拆迁安置、商品房建设销售等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保证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查处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积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迎接“一会两节” 的到来,树立文明长沙的良好形象。
4、坚持齐抓共管,加强部门密切配合。房地产业关联度高,涉及建设、国土、规划、金融、计划、财政、物价、税收等许多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发展为重,以大局为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并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政策统一,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共促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防止政出多门,利益至上,相互扯皮等有损政府部门形象的现象发生,共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我们要按照“人民安心、上级放心、有利稳定、促进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的根本利益、对长沙改革发展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房地产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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