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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最多可贷25万
本报讯 从6月1日起,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只需一天就能得到答复。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整套全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则,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贷款等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使程序得到简化。新办法从6月1日起全面实施。
10个新文件提速公积金运转
“住房公积金是广大缴存人的,要让更多的缴存人意识到他们的权益,同时通过简化程序方便缴存人使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欧永生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解释了新办法出台的意义。据他介绍,目前长沙的公积金贷款率刚刚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城市相比差距还很大,造成这种状况与缴存人对公积金认识模糊有很大关系,有的职工知道自己每月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对于这笔钱有些什么用途却不清楚;有的职工知道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利率低的优势,却又担心手续过于繁琐而懒得办理。
这次新出台的三个管理办法和七个工作规则,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封存、审查、监督等多个方面,使程序更加规范、合理,从而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覆盖面,提高缴存率,简化贷款手续,如按照新办法,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由以前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是否准予提取公积金的答复由以前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为申请人节省了时间。
公积金贷款成本长沙在全国最低
据悉,市民到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所花费的成本在全国同行中是最低的。该中心规定,市民在中心办理申请贷款的手续时,无强制保险费、担保费、服务费、表格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但用于抵押的现房需评估,则要缴纳评估费,此外在办理抵押手续时要缴纳相关费用。市民想了解公积金的任何情况,可以到现场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411486。据透露,我市正在加紧公积金信息系统的建设,今年有望开通公积金网站,届时市民可以上网查询公积金有关内容,还可在网上下载申请表格。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公积金个人存储卡若是遗失了不必担心,只需本人携带个人账号和有效身份证明到中心补办即可。
六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新出台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规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的。
此外,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5万元,不得超过所构住房价款、自建房屋造价、大修房屋造价的70%,且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贷款期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
职工换单位公积金可继续
“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未被新单位录用时,可将其公积金纳入公积金管理部门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进行管理,待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转入新单位工作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手续。”新出台的长沙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工作规则对职工调动单位如何继续办理公积金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规则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可以申请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进行管理:兼并或破产单位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出境逾期一年不归,单位提出封存管理申请的;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未被新单位录用的;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管理的。
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最高可处罚5万元
“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公积金归集管理,督促更多的单位做好公积金缴存工作,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长沙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按规定作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章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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