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一宗公平的交易,需要双方都拥有足够的共同信息,使大家都往好的方向“选择”,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但在很多情况下,卖方知道的信息,买方不一定知道,有时卖方为牟取自身更大利益而故意隐瞒信息,这种在双方所拥有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的买卖交易,最终会是买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其结果是造成买方“逆向选择”。
买房也有“逆向选择”问题。一般人都认为,买房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如在楼层、朝向方面可由你任意选择,可以预先挑一套比较适合自己心意的房子。另一个有利条件,是可以分期付款或按揭购房。这样,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不必一次性支付大笔款项,适当减轻负担。以上这些信息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拥有的。但也有一些对购房者不利的信息,如由于预售的房屋并不是真实的房屋,买卖的只是一张期房合同,因此,购房者要承担房屋建造过程中的种种风险:如中途停工、建筑质量不高、建筑面积“缩水”、不能按期交房,甚至可能是遥遥无期的“烂尾楼”等风险。这些信息只由开发商拥有,或者开发商故意在合同签订时隐瞒。而大多数购房者又没有时间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去对在建楼宇本身的功能和质量进行判断和测量。此时,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可能,购房者最后得到的是通过“逆向选择”而来的房屋。
近几年,全国各地出现不少的购房纠纷,就足以说明购房时因信息不对称造成“逆向选择”的风险确实存在。曾经有人戏称购房时:“消费者不明白的事太多,地产商喜欢浓浓地化个妆。”这种说法更是点中了购房陷阱的要害。
要防止“逆向选择”,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争取与开发商的信息对称,从而买到物有所值的放心房。一是要选择品牌。品牌好的开发商,一定是既有好的口碑,又有雄厚实力。这些开发商的产品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有经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完善管理机构,工程质量有保证。特别是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优秀的物业管理模式,定会让购房者买得安心;二是要依靠政策法规。认真查找政府近期出台的房地产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信息,提高政策水平和市场参与能力,了解更多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情况,依靠法规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合同履约的条款。合同是对交易双方进行行为的约束,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各项条款尽可能详细清楚,少留争议点。特别是房屋预售证、房屋面积、房屋产权证、交楼时间等几方面一定要多加注意,分清责任,小心开发商制造文字陷阱。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逆向选择”。
(作者:李绮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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