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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收豪宅消费税“劫富济贫”
富人住豪宅别墅,穷人却连租房也租不起!昨日广东代表团代表揭晔提了一个“劫富济贫”的方案——对高档住宅开征消费税。税款向豪宅的业主收取,专项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市民感叹房价太高、买不起房,但大多又选择大 户型住宅;许多房地产商迎合这一点,也选择修建户型大、容积率低的高档住宅!
”揭晔认为,这种消费结构很有问题,应该通过消费税来调节。他建议,向高档住宅购买人征收消费税。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屋管理、税务等的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和规定高档住宅的范围,并在房地产项目审批环节相关批准文件中明确指明项目是否属于高档住宅,税务部门最终依此确定是否进行消费税的征收。
“对高档住宅征收消费税,可以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他建议,这笔税款收入应专项使用,可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以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
由于对高档住宅征消费税采取在第一道流转环节一次征收的方式,在以后的流转环节不再重复征收,因此需建立完善的纳税申报、登记及管理制度,防止同一征收对象被重复征税或纳税义务人偷逃税。他还提出,相关管理部门应相互配合,确保高档住宅消费税税款的征收。
房屋无人住宜收闲置税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住宅作为投资大的耐用消费品,存在一定房屋空置率很正常。但因开发商惜售“待价而沽”,或因投资置业者使商品房长期空置,以致上海、青岛、大连、杭州等地出现成片高档公寓,成为“有主无人住,夜晚不见光亮”的黑楼,这种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他建议可以借鉴国外大城市的经验,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征收对象集中在收入高、房产多而空置的人身上。上述征税也可以用在长期闲置的写字楼、宾馆等产权人身上。
郭松海建议,国家应在税收制度优惠上,向上述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他建议国家对以家庭为单位,第一套购买的住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半征收;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减半。
而对于开发商开发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国家可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予以优惠,酌情减免。同时他建议降低普通商品房租赁税收,对租赁二手房是属于普通商品房的,建议营业税和房产税“二税合一”,仅按租金收入的5%征收。
富人买别墅应交物业税
对存量独立别墅、连体别墅等高档房,建议首先开征物业税。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提案建议改革房地产税制,认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负担过重,而保存环节交易负担过轻,致使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可以多买多占。
郭松海委员认为房地产税应该在促进房产健康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多存在于流通环节,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负担过重,而保存环节交易负担过轻,致使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过低,而可以多买多占。因此,他建议对存量独立别墅、连体别墅等高档房,首先开征物业税。对占用土地资源多,拥有住房面积大的富裕阶层实行高税率,而对占土地资源少、拥有住房面积小的低收入阶层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郭松海建议物业税首先对容易界定的别墅等高档商品房征收,政府通过征收物业税,把增值的一部分转移到公共产品中。他建议物业税可以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或评估价为基本计税依据,税率控制在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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