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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郭松海:中国百姓不应做“房奴”(图)

http://www.0731fdc.com  2007年03月12日   新华网

  

郭松海委员:中国百姓不应做“房奴”

  三成购房者住房消费超警戒线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表示,中国百姓不应该做“房奴”。他呼吁,政府为此应该履行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责,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消费,取消不合理的涉房收费项目。“政府有责任抑制偏高的房价,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减轻人们身上的沉重压力。”

  “房奴”家庭生活质量下降

  郭松海委员认为,人们所说的“房奴”是指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造成居民家庭生活的长期压力,影响正常消费。购房影响到自己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抚养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

  三成购房者月供超过收入一半

  郭松海委员表示,以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住房消费支出超过家庭收入比重的30%就存在着过度负担。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约31%的购房者月供占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

  他说,很多国家将整套房屋总价与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作为度量住宅市场的重要指标。“但是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大多已超过了6倍,其中北京、南京、青岛等城市的比率超过了10倍,房价显然偏高。”他分析说,房价上涨导致生活满意度下降的群体不仅是低收入者,而且也波及到了中等收入人群。

  政府应采取措施干预房价上涨

  郭松海委员认为,政府首先应该合理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地方政府应该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引导企业开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限地价、限房价,根据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来合理确定房价区间。建议那些房价收入比超过10倍的城市,限价商品房供应比例应该达到30%到40%,以满足群众的需求。

  其次,引导理性消费,抑制投机需求,可以考虑对投资性购房提高贷款门槛,对购而不住的空置房征税。

  再次,政府减少合理的涉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逐步减免公建配套工程费、大市政配套费。

  晨报记者 贺岩/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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