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制定了《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2010年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出台具体的执法实施细则,并于2010年5月5日下达至房产局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求各局机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方案》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5月5日至2010年6月25日,长沙市房产局将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结合政策法规处、产权市场处、租赁市场管理处、新闻中心、市房产综合执法队、市房产信息中心共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项目预售中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经营中违法预售及中介欺诈行为,以规范市场。此外,长沙市房产局将设立专门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力求执法工作有效推进。
本次治理整顿活动自5月5日起全面启动,采取自查自纠与检查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集中处理、总结提高等五个阶段,检查范围覆盖长沙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
其中,5月10日至5月17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在此期间,房产局号召长沙市所有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自行到长沙市房产局领取表格填写,逾期不授。市房产综合执法队强调指出,对于不配合检查的企业,将严格查处,若检查出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停止办理房产局所有相关手续,请各企业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期间,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将及时公布执法动态,此外,0731房产网也会共同追踪报道,敬请关注。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2010年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原文件:
http://www.csfdc.gov.cn/newsdata/301004013/14_5959_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