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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漏洞被利用 二手房买方被要求缴纳卖方税

2012年11月08日14:57:02      0731房产网      贺慧君

    因为签订的二手房交易合同没有明确交易税的承担方,买方就被要求承担买卖双方的税费,经历协商、投诉几番波折后,遭遇不公的买方心灰意冷,要求退还定金解除合同,她的要求能够实现吗?

    【交易】协议达成 112万买下二手房

    今年五月,家住窑岭某小区的王阿姨准备给女儿买套房,考虑到新房费时费力,便欲购买一套合适的二手房。

    随后两个月,王阿姨看了多套房屋,都未曾中意。直到今年7月,嘉业地产的某业务员给王阿姨介绍了韶山路上的一心花苑C栋1703号房,面积131平米,售价115万,虽然是顶楼,但王阿姨看中了该房环境清幽,适合居住,遂决定买下。经过协商之后,最终以112万的售价达成协议。

    7月25号,王阿姨、卖方代理、中介方三方共同签订了一份由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王阿姨需于合同签订后的35个工作日内交清房款,完成交易。

    合约签订的当天,王阿姨支付了5万元定金,由中介公司托管,“我把钱交给中介托管,是想让他们随后转给二手房交易中心,但是中介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定金交给了卖方。”王阿姨告诉记者。    

    【纠纷】合同未明确税费缴纳方 漏洞被利用

    签订合同后,王阿姨四处筹集房款,8月22号却突然被电话告知需支付买卖双方的相关税费,包括2%的买方税及1.88%的卖方税,“当初买房时,中介不是这么说的”,王阿姨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签订协议时,我看到交易合同上写着买方需支付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过户等相关税费,我还特意问了,相关税费是不是只包括买方,他们明确回复我说是的,卖方税费不需要我承担。”

    虽然注意到了此条款的漏洞,但王阿姨最终却没有把内容更正过来。“他们的服务态度很好,一口一个阿姨地叫着,而且看上去态度诚恳,我想既然口头承诺了,应该不会骗我,所以我才没有把这个条款写清楚。”谈及当初的失误,王阿姨追悔莫及。

    而正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税费的承担方,之后中介要求王阿姨支付卖方交易税,王阿姨认为这有失公平,拒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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