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家里装修时,如何避免和减少质量纠纷呢?笔者谈些看法,供广大消费者在家装时参考。
家装前要选择合格的家装企业,千万不要找马路边“游击队”施工。消费者在家装前,一定要向有关部门咨询,对家装企业要坚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度高,业绩优良,具有专业施工力量的企业,防止上当受骗。
消费者找家装企业要核对它们是否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由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是否具有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否则视为无照经营,属于非法营业。
消费者必须与家装企业签订由工商局和市建委推广使用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依法订立合法的家居装饰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逐一填写清楚,一旦违约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施工队所购的建筑材料要核实验收,防止“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如果由施工队负责包工包料,那么,消费者应及时对其所购买的各种建筑材料与合同单及发票进行仔细核实,对所购品牌、规格、价格、质量等是否齐全、相同,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要求纠正和清退。凡是消费者自购建筑材料,一定索要发票和保修卡,并妥善保管。
要请监理部门监理。在家装时,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消费者应请监理部门参加,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应掌握施工进度,不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凡是不符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应立即向施工者提出,要求予以纠正或停止施工。施工结束时,应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来检查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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