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调查,近两年消费者选择购买并装修房屋的比例占大宗消费之首,达到了38.1%。然而,家居装潢不尽如人意,常常产生纠纷,投诉居高不下,使消费者利益受损,甚至蒙上种种阴影。家装业所筑就的诚信几乎是座危墙。
三成装修闹纠纷
有关部门曾经对本市的家装行业进行过深入调查。调查发现,目前上海家庭装潢消费平均价格在1000元/平方米左右,约为房屋总价的十分之一。调查还显示,34.5%家庭在装潢过程中发生比较严重的消费纠纷。
在家装业的诚信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对家庭房屋装潢的总体评价一般。消费者认为,在家庭装潢业广告宣传的可信程度比较低,近50%的装潢广告名不副实,真正全部可信的只有4%,其他的只是部分真实。
四种纠纷最常见
从受理家居装潢投诉总体看,常见的有四种纠纷:
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内容残缺所引发的纠纷。一些消费者与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往往比较轻率随意,一些应约定的条款不甚明确,有的条款含糊其词,致使装修一旦未达到预期的要求便产生纠纷。还有一些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草率签字,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只得自己吞下苦果。
二是装修材料引起的纠纷。装修的方式一般分“清包”和“全包”两种。所谓“清包”,即包工不包料。所谓“全包”即包工包料。如果消费者选择“全包”方式,一些装潢公司在材料的使用上常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手段来蒙骗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权益受损。
三是施工质量差引起的纠纷。一些装饰公司由于施工人员素质差、技能低,从而引发不少质量纠纷。
四是延期完工引发的纠纷。
六成企业不合法
数月前,当时的市消协曾对本市的家装业进行过摸底:本市拥有3000多家营业家庭装潢的单位,其中年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不到10家,鲜明地显示出目前上海家庭装潢市场容量大、企业规模小、从业单位多、市场竞争激烈的现状。在这个市场中,具有合法身份的企业只有40%左右,还有60%左右的份额由所谓的“马路游击队”占据。而且一些具有合法身份的装潢企业用“转让”、“承包”等方式实现施工,而接受这些工程的又是由民工组成的作业队伍。
纠正“贪小”防止纠纷
面对不断上升的消费纠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减少家居装修纠纷,增强装饰装潢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固然重要,消费者提高自身理性消费的意识也很重要,首先纠正“贪小”心理,一些消费者在聘请施工队的过程中“贪小”,在制订合同时“贪小”,在开具发票时也“贪小”。这三种贪小行为,往往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声张和保护。其次,选择正规的企业,自觉抵制使用装修企业自制的格式合同,填写合同时对相关事项要逐项注明,避免纠纷产生。 沙情奕 摄影/薛红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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