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沙将再升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近日,长沙住建委公布了《长沙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款专户、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该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的各种购房款,以及房屋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妥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为止。
征求意见稿中对开发商支取预售款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监管资金应当按照以下资金使用节点和规定的额度申请使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个月后的,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35%;结构封顶的,累计申请不得超过65%;竣工验收的,累计申请不得超过95%。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的5%。”
“这个政策主要为了维护购房者权益,防止预售资金挪作他用。”长沙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副秘书长、长沙市房地产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欧阳学海表示,以后,用甲项目的预售资金去做乙项目,这种操作模式肯定会受影响。
预售资金管理给开发商戴上“紧箍”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商来说,使用预售资金时好似被戴上了“紧箍”,想花钱并不是那么容易,开发商在使用时,要向监管银行申请,由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审核后予以拨付,申请获批后银行直接把需付款打给第三方,开发商在此过程中见不到现金。
但存在的问题是,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是一个动态操作,银行很难做到天天盯着,开发商在拿到首付款后会否及时交给银行,更多的是靠自觉,这其中有转移腾挪销售款的空间和漏洞。
另外,有些开发商没有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而是另设一个资金账户,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购房款直接打到其自立账户上,以便于其使用。结果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出现烂尾楼。
加强资金监管,利好购房者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在0731房产网联合0731地产研究院发布的315维权月系列购房警示中,对于购房过程中遇到的楼盘烂尾、开发商跑路等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分析提出,楼盘出现烂尾,主要是由于开发商在投资开发中出现违规,某些不良开发商未按规定将预售房款打进资金监管账户,是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出现烂尾楼的直接原因。预售资金管理,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道防线。【查看详情】
来源:综合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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