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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夏俊北京报道: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6年度,国务院共批准经国土资源部审查上报的建设项目431件,其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231件。经审查,共核减不合理用地约1.2万亩,其中耕地约3500亩。与2005年相比,2006年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减少39.8万亩(含耕地35.1万亩),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减少6.4万亩(含耕地4.3万亩)。已批准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中,交通、能源、水利、军事国防等类项目约占89%。
2006年,为落实严把土地闸门的宏观调控政策,控制建设用地审批规模和节奏,国土资源部从项目立项必要性、占用基本农田论证、执行征地程序、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城市批次用地审查中需把握的问题等方面,对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提出具体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审批要求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国防项目和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控房地产市场供应土地,以及近三年来新增用地报批量小、用地计划指标有节余的城市用地,及时办理用地审查报批手续,适当放缓其他建设用地的审批速度,对于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用地坚决不予办理。
为维护农民权益,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国土资源部积极组织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目前,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已基本完成标准测算工作。国土资源部已组织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的省际平衡工作,将尽快向各地反馈意见。同时,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安置途径,努力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已有15个省(区、市)出台了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的政策措施。对未履行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存在征地信访问题的,坚决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去年经国土资源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件中,有56件因信访等问题没有通过,占报件总量的15.7%。
今年,国土资源部对2006年缓办的建设用地项目,将继续严格执行审查要求,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土地报批要求的建设用地,坚决不予办理。对今年申报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国土资源部将执行既定审查要求,特别是严格依据规划和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严格执行国务院31号文件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提高有关土地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对各地区新增建设用地的批后核查和监督管理,将是今年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重点。国土资源部将对调整审批方式后的重点城市用地作实地核查,及时掌握用地批后实施动态,确保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完善用地批后核查制度,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切实搞好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按建设项目做到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资金落实到位;对省级政府批准用地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季度备案和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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