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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72亩获耕地补偿
“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用地报批等手续,并于2000年获得国家计委批准立项,2003年获得国土资源部土地征用的批复。”面对记者的来访,海珠区国土局副局长杜树军态度亲和,并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批文,但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为记者提供复印件。记者注意到,在海珠区国土局出示的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中,亦称只包括4.82公顷耕地。
对于居民关于岛上土地的询问,区国土局给记者的书面答复仅模糊地表示,2004年12月,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进行了勘测,并出具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该局拒绝向记者提供这一报告。
但记者从广州市政府2004年4月发布的征地公告上看到,官洲岛被列入补偿的主要是林地和园地,分别为269亩、1490亩,而旱地和菜地仅为23亩、49亩,两者总和为72亩,正好与前述87号文中耕地亩数吻合。
5月5日,官洲村吴炳坚书记对记者表示,村委会曾对地类问题有过疑惑,但最后还得听上面有关部门的。
对于记者的追问,海珠区国土局表示,2001年经广东省国土厅批准生效的《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官洲村不存在基本农田。
“既然他们说不存在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国土厅的批文中怎么又出现72亩的耕地?”对于前一说法,村民们不表认同。
记者取得的多份材料证明村民质疑的合理性:广州市农业环境和植物保护总站一份在2006年5月份做的近郊蔬菜产地调查表上,官洲岛的菜地面积为300亩。新滘镇政府与官洲村在1998年6月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上,也明确官洲岛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75亩,保护期从1998年到2002年。
令人费解的是,该责任状上的内容,与2001年海珠区土地利用规划(1997-2010)相左——前者所圈定的475亩“红线”,被后者消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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